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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京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辖内銀行业金融机构加强助贷业务管理的通知》(下称《通知》)更新。
最核心的變化是:“確保借款人單筆貸款綜合融資成本符合最高人民法院相關規定,嚴禁通過強制捆綁“會員權益”“增值權益”等方式變相提高綜合融資成本”。
與征求意見稿相比,“嚴禁通過”後面,多了“強制捆綁”四個字。對此不要錯誤解讀。
1、
務必明確,這不是給36%留了生機。這句話你要反複琢磨。
金融的政治性與人民性決定了:利率上限必然是要下行的,任何級別、區域的監管都不可能支持金融機構以超過法律保護上限利率的放貸。這句話,老板們如果沒理解,建議與高管、GR、PR們共同解讀。
此外,要分兩部分,充分理解“确保借款人单笔贷款综合融资成本符合最高人民法院相关规定,严禁通过強制捆綁“会员权益""增值权益"等方式变相提高综合融资成本。”
前半句意味著,最高利率上限依然是24%,但是“會員權益”、“增值權益”是否算是變相提高綜合融資成本?
後半句,是否“強制綁定”可能是是否“變相提高綜合融資成本”最重要的依據:
如果強制綁定,意味著這筆權益費用與借款有強關聯,那麽屬于融資成本無疑;如果不是強制綁定,那麽則說明購買這些權益是金融消費者出于自身需求,自然難以計入融資成本之中,就如同信用卡收了年費,你不能說它是砍頭息或者高利貸。(此處代表僅個人觀點)
2、
這一修改,充分體現了監管的智慧。
首先,無論是否爲金融産品,以”會員、增值服務“服務客戶都是常見的商業模式,比如互聯網行業有各種會員、單獨付費等;而金融行業最廣爲人知的則是信用卡的年費,其背後配備了各種權益。
那麽助貸行業並不特殊,以會員權益、增值權益增加服務能力無可厚非。
更重要的是:新增的“強制綁定”四個字更是體現了監管的智慧。
一方面,如上文所述“會員、增值服務”服務客戶不分行業,允許助貸進行這類服務,充分尊重了市場的客觀規律,保證了助貸平台的服務多樣性的探索空間、增加了低風險收入的可能性。低风险收入,也可以类比为銀行业的非息收入,这部分收入是对冲金融风险的有力武器。
另一方面,監管此舉也爲市場充分過渡留夠了空間和時間。如果各項市場創新一刀切,大量助貸平台可能會陷入“一管就死”的絕望境地。而助贷平台暴雷会增加金融体系的风险、助长反催收黑灰产气焰、让需求流入民间超利贷。而这一修改,解决了这些隐患,同时也为銀行业金融机构“提升自身获客能力”留出更多时间。
最後:監管也留了充分的後手。《通知》提到:“本通知自2025年10月1日起施行。北京金融監管局將定期摸排辖内銀行业金融机构与助贷机构合作情况,對業務中的隱患問題加大窗口指導力度,對違反法律法規及監管規定的行爲依法采取監管措施。”
亦即,預告了會動態監管的未來,有利于推動助貸平台“會員、增值服務”質價相符,在什麽時間提出什麽任務、目標,都變得靈活。
综上,《通知》的修改,充分尊重了市场规律,有利于金融市場稳定,也能通过金融机构实现对助贷平台的监管,实现了比延长过渡期更好的效果。
不得不說,“你大爺永遠是你大爺”。
3、
而因著某地的特殊性,這極有可能成爲全國各地參照的依據。
記住:這不是給36%留生機,任何不符合法律保護的生意,都不會被監管支持。
且,珍惜你們的PR團隊吧。
《通知》提到“加強聲譽風險管理。銀行业金融机构应加大助贷业务舆情监测力度,有效排查相关声誉风险隐患。对出现的负面舆情,在查清事实基础上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对不实舆情及时通过官网、APP 或小程序等渠道澄清,并提示消费者明辨真伪,严防不法助贷机构渗透。对恶意诽谤损害机构声誉的或冒用金融机构名义揽客的,充分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這需要有專業,強大的PR團隊來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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